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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闻
【过期】关于开展2008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年05月13日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作者: 王剑 浏览次数:

黑 龙 江 省 教 育 厅
 
 
黑教高[2008]107号
                                    
 
关于开展2008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精神,经研究,2008年继续在全省普通高等学校范围内开展省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建设目的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通过建立团队合作的机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教学经验交流,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和老中青相结合,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二、建设内容
 
      “十一五”期间,计划在我省高等学校中建立100个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效果明显、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省级教学团队,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
 
三、基本要求(本科高校)
 
1.团队及组成。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
2.带头人。本科团队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
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省级教学改革立项、省级精品课程、省级大学英语教学改革、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省部级以上各类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
 
四、基本要求(高职高专院校)
 
1.“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公共基础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五、实施办法
 
       本项目采取学校先行建设,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后立项建设的方式进行。2008年计划评审、资助省级教学团队40个,并在此基础上(包括2007年已评为省级教学团队的团队)向教育部择优推荐13个参评国家级教学团队。
 
2008年省级教学团队评选步骤与方法:
1. 省级教学团队申报受理机构为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由其接受各高校的申报,并组织省级教学团队的评审工作。各高等学校推荐限额原则是:“985”工程高校可推荐4个,“211”工程高校可推荐3个,其他本科高校可推荐2个;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可推荐2个,其他高职院校可推荐1个。
2. 各高等学校于6月10上午8:00至下午16:00,将推荐人选的下列材料报送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1)2008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及推荐表中填报内容的主要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一式三份);(2)2008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2007年已评为省级教学团队的团队参加推荐2008年国家级教学团队候选团队的一并上报有关材料。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联系人:马旭;
电话:0451-53601094,53645563,13351881066;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102号,黑龙江省教育培训中心1501房间。
3.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组织专家组根据各高校申报的推荐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由专家组提出立项建议方案,经省教育厅研究批准后正式发文实施。
请各高校认真组织,精心筹备,坚持标准和公平公正,保证推荐质量,全力做好教学团队的推荐工作。
 
附件: 1.2008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
           2.2008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本文档及附件打包下载: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教学团队.rar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    高校  教学团队  评审  通知              
黑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档科              2008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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