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
关于举办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普通高校的高职学院及独立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 文件精神,总结2008年上半年的工作,布置2008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交流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国家及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经验,推动各高职院校注重内涵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决定2008年10月10日在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举办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总结2008上半年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布置2008年下半年工作。
2、学习教育部教高[2008]5号等文件精神。
3、传达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使用的有关精神,做好数据的填报、采集和汇总与利用工作。
4、介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有关精神。
5、研讨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使用方法及2008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特别是要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建设、示范专业遴选、精品课程评选、教学团队评选、教学名师评选、优秀教务处评选等问题进行研讨。
二、参会人员
各高职高专院校院教学院(校)长1人、教务处长1人、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数据采集系统负责人1人;
独立学院及本科院校下设的高职学院参会人员自行确定,但必须有人参加。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8年10月10日上午8:30开会,下午16:00离会。
会议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10日早7:40省教育厅门前有接站车)
四、会议要求
1、请各院校于10月8日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吴晓滨,电话:0451-53627347;王剑,电话:0451-86702378。
2、请各学校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汇总,便于在会上研究解决办法。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研讨培训会议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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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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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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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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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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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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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吴晓滨副处长总结2008年上半年工作,布置下半年工作
2、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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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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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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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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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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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建职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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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15: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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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讨论
第一组:教学副院长
第二组:教务处长
第三组:数据采集平台负责人
会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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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杭、王明海
孙百鸣、孔祥华
杜长征、王剑
吴晓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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