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及黑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07】67号)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和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能力,建议高教强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于二00八年四月中旬召开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 总结、交流各高校实施质量工程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存在问题等。 2、 探讨各高校在实施质量工程过程中的新思路和工作目标。 3、 学习并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关于黑龙江省高教强省的建设方案。 4、 传达教育部高教司会议精神,布置2008年年度工作计划。 5、 大会交流。
二、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请各高校就上述会议内容,认真准备交流材料,会议材料请于2008年4月12日前送教育厅高教处(纸介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页面要求:上、下页边距为2.6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2厘米,行间距为“固定值”26磅,正文标题字体为二号黑体,文中二级标题用三号黑体,正文用四号仿宋),同时发电子邮件(WORD格式)至hljsjyt_gjc@126.com
联系人:张民 0451-53627347
徐颖琪 0451-53623756
(附:参加院校为黑龙江省所有高等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院校,请各院校积极准备,认真落实)
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召开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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