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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速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47号文件精神,我厅于7月10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度黑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高[2007]154号)文件,启动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申报工作,得到了学校主管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的积极响应。通知下发后各院校认真准备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申报,截至到23日共有7所高职院校申报了2007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我厅于24日组织有关专家对2007年度申报黑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院校进行了预审。经院校申报、校长陈述答辩,专家评审,决定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大庆职业学院四所申报学校拟入选2007度黑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建设院校,同时进一步推荐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为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现对黑龙江省示范性职业院校和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如有异议,请在7月31日前与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联系人:吴晓滨,联系电话:0451-53627347。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0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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