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荐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的通知
【内容分类】精品课程 【颁布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70508
高职高专药品类教指委各委员单位、各有关院校:
教育部发布了《关于200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68号),其中分配给高职高专药品类教学指导委员会2门推荐课程的指标,本教指委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认真组织遴选与推荐工作。同时希望各有关院校根据教高司函[2007]68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按下述要求将课程申报材料提交给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申报课程为全国各高职高专院校药品类专业所开设的公共基础课、技术基础课与专业课。基础课要针对高职高专特点,注重与后期专业课内容衔接,适应高技能人才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专业课要突出职业能力培养,体现基于职业岗位分析和具体工作过程的课程设计理念,以真实工作任务或社会产品为载体组织教学内容,在真实工作情境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实施。
二、申报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5号)和《关于2007年度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68号)。
三、申报材料
(1)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单独装订成册);
(2)学校的推荐公文及附件(附件1为《2007年度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采用教高司函〔2007〕68号附件3的格式;附件2为被推荐课程确定为校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附件3为本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的信息资料,参照教高司函〔2007〕68号文附件2《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格式填写)。
(3)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自评报告(参照教高司函〔2007〕68号文附件6《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的要求撰写);
请将申报课程以上内容的纸质资料一式二份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药品类专业教指委秘书处;材料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到rb_w @163.com,邮件主题注明 “××学校(学院)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材料”。
四、每门课程收取评审费人民币600元。评审费请通过银行汇款,收到评审费后我们将及时寄回收据。汇款注明:精品课程评审费。
开户单位:中国药科大学镇江校区;开户行:农行桃花分;帐号:313101040002063 ;联系人:王宁(中国药科大学镇江校区计财科,电话:0511-4433386)。
五、申报时间
各院校在6月3日前(截止日期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完成相关申报资料报送和上网工作。6月8日至20日教指委委员评比打分,6月20日至6月30日教指委秘书处汇总整理形成推荐公文,7月2日之前上报教育部高教司。
六、其它
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相关内容可以从以下网站查询:
教育部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1-4421041 传真:0511-4422151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路61号 中国药科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212003
联系人:邬瑞斌(13815172849) 黄家利(13016806463)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二ОО七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国家精品课程 推荐 通知
抄送:教育部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协调与联络办公室
抄报: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药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07年5月8日
责任校对:邬瑞斌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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