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
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4个
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
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七年均超过90%以上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素有“东方莫斯科”美誉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是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之一,也是全国建设系统和黑龙江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是黑龙江省第一所独立建制的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前身是由1948年建校的黑龙江省建筑工程学校和黑龙江省建筑职工大学组建而成,2000年后又与黑龙江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和黑龙江省纺织工业学校合并。学院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总值3946万元,馆藏图书资料49.7万余册。学院设有9系1部,49个专业,专任教师43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及其它高级技术职务的190人,学院在校生1.1万余人。
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治学严谨,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突出。2006年11月,经教育部、财政部评审,学院被评为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单位之一,其中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专业、市政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被评为地方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学院以“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为教育思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以能力为核心,以素质为本位,强化内涵建设,构建校企深度融合的“2+1”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毕业即就业,就业即上岗,上岗即顶岗”的培养目标,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生产一线“施工型”、“能力型”、“成品型”的技术与管理人才。学院选配了一批专业基础理论坚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在哈尔滨、北京、大连、上海、苏州、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了178个实践教学基地,以保证毕业生的规格和质量能满足社会对高等职业人才的需求。
学院注重高职专科教育和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渡工作,培养学生终生学习能力。学院三年级在校生可通过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接受大学本科教育,毕业颁发本科院校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有志升入大学本科层次继续学习的学生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2007年学院在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浙江省、广东省等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3900名高中毕业生。
学生毕业后享受普通专科毕业生一切待遇,学院设有就业指导中心,为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提供便利条件。由于学院学生建筑基础理论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因此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毕业生供不应求,许多在哈尔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实习的学生带薪实习,毕业后即被单位留用。学院2007届毕业生已被中国建筑总公司第一、二、六、八工程局、黑龙江省建工集团、哈尔滨工大集团等大型知名企业预订90%以上。建院以来,学院毕业生连续七年就业率均超过90%以上,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中名列前茅。
学院获得荣誉
1、2001年进入全国31所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单位 2、国家级精品专业一个 3、国家级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2个 4、省级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2个 5、建设部高等教育研究会高职高专委员会主任单位 6、教育部、建设部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7、中国高职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学校 8、全国建筑类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个 9、中国西部教育顾问单位 10、2005年高等教育青年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招标项目中标单位 11、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全国教育网站系统示范单位 12、全国建筑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1个 13、黑龙江省高职高专研究会主任学校 14、黑龙江省高等院校设置委员会委员学校 15、黑龙江省土木建筑学会副主任单位 16、黑龙江省科技委副秘书长单位 17、黑龙江省农村劳动力教育转移培训基地 18、近三年高职毕业生当年就业率均超过90%等显著的办学成果 19、2004年投入2亿元建设93万平方米的新校区 20、近七年时间里,接待全国各地四十余所兄弟院校交流访问 21、与澳大利亚、德国、俄罗斯、加拿大、英国、芬兰等国进行广泛的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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