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拟招生专业的审核备案工作,充分发挥高职高专各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咨询作用,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起,高职高专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参与年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相应类别拟招生专业的网上审核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2009年度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教指委专家网上审核工作将于11月3日至26日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网址: www.techoa.cn)上进行。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协调与联络办公室负责将各教指委委员的登录信息发送至相应教指委主任,各位委员登录的用户名及密码由本教指委主任负责通知。
各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要统一组织本委员会委员参加网上审核、提交审核意见,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系统要求,汇总并形成复审意见。重要调整意见要以教指委名义同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沟通并协商一致。具体操作、审核原则及程序详见附件。各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高度重视高职年度拟招生专业审核工作,按照“顺应发展、鼓励探索、引导教改、保证质量”的要求做好专业审核工作。
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将于11月26日24时关闭,请各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按照时间要求安排好相应工作,并将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形成的建议汇总后报我司。
审核工作联系人及电话:
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处:张月 林宇,010-66096232
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协调与联络办公室:刘驰 陈艳,010-66490684、66490040
平台技术咨询:常青 杨振朋,010-58528100转611 或 607
附件:1.高职高专教育拟招生专业审核原则要求(2008年)
2.高职高专教育拟招生专业审核工作流程图(2008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育局,高职高专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协调与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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