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中职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专科层次补报录取后,尚有计算机(24)、工艺美术(25)、法律事务(26)、财务会计(22)、烹饪(19)、机电设备维修(11)、园林(04)、学前教育(28)专业类剩余计划,现进行专科层次最后一次网上补报志愿,其他专业类招生计划已完成,不再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时限为:8月29日8:00时左右起至8月29日14:00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补报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凡考试成绩达到300分以上,未被录取的计算机(24)、工艺美术(25)、法律事务(26)、财务会计(22)、烹饪(19)、机电设备维修(11)、园林(04) 、学前教育(28)专业类考生按对口专业类可补报两个专科志愿。
二、补报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2008年黑龙江省中职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为准。有关专科补报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陆“龙招港”(www.lzk.hl.cn),点击“2008年黑龙江省对口招生网上补报志愿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补报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考试成绩未达到本次补报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以及非对口专业类考生将被拒绝补报志愿。
附表:对口招生专科层次最后一次网上补报志愿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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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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