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2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也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探索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交流各校的经验与做法,经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高专处同意,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定于2007年4月21日至24日,在天津举办“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会议由天津职业大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形势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相关措施;
2.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
3.天津市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实践与探索;
4.国外高等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模式的经验与做法;
5.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典型案例与经验交流;
6.校企合作模式介绍与交流;
7.参观考察有关高职高专院校。
二、参加人员
各高职院校负责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各院(系)有关领导和骨干教师,各实践实训基地负责人和骨干教师。
三、相关事项
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报名回执,并于4月13日前E-mail或传真至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建议与会人员围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等方面提交论文或典型案例,会前用E-mail发至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或报到时交会务组,E-mail:zhongxin4321@126.com,主办单位负责推荐到《中国高教研究》杂志及相关媒体。
时间:2007年4月21日报到,22~24日开会,24日18:00以后可以离会。
地点:会议具体报到地点,将根据报名回执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报名代表,同时也敬请关注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有关本次研讨会的信息。
四、会议费用
会议费 10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35848-111 传 真:(010)66031848
E-mail:zhongxin4321@126.com
联系人:曹德枫 许国宏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
邮编:100816
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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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研讨会”报名回执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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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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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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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回执于4月13日前E-mail或传真至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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